2019年3月12号可以说是怀着气愤与悲痛的心情写下《谁之责》。昨天,2019年3月19号,距离我的文章发布仅7天时间,又发生一起车祸。昨天晚上七点左右,还是在那个路段一辆大货车把一年长者骑三轮车的当场压死。
3月7日、3月9日、3月19日,同一路段两周内三起车祸,三人当场死亡。
今天早上在单位食堂早饭的时候和同事们聊起了这三起车祸的共同点。肇事车辆都为外地大货车、车速都应该在70码以上,受害者均骑电动车且年龄较大。
随着交通工具的发达,电动车给人们的近距离的出行带来了方便,不管是大人、孩子都会骑电动车。年青人在学校受到过教育有了道路安全意识。但是年龄较长的如五六十岁以上的,根本就没有道理安全意识,骑电动车可以说是横冲直撞,从来不躲避其他车辆。其实大家也不难发现,全国交通事故统计数据来看也是如此,骑电动车出车祸的年数较大的占多数。之前就有听说国家将出台政策骑电动车也必须要考驾证,我感觉不是不无道理。从安全的角度来看,还是很有必要。
在上篇文章也说过东西路从镇中穿过,但是发现过往货车根本没有减速,速度应该都在70码左右。这样的速度发生安全事故车辆根本刹不下来。更何况这些车辆都是严重超载的,超载的车辆想在短距离刹车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遇到不避让车辆的电动车都是直接撞上去,结果就是车毁人亡。
前面的两起车祸发生后,还是没有引起交管部门的足够重视。省级交通道路通过乡镇时,在入镇前道路口没设减速带、没有设置减速标志、没有测速器。
唉,如果每个人心中牢记“文明交通”,那大家才会“安全出行”!
本文首发于:再谈谁之责-老张博客